有時候我這樣寫作:我記下一堆在心中雀躍不已的想法,花點時間把它們組織成稍有結構的樣子,然後用文字編輯軟體的取代功能,把所有的「我」置換成「他」,或任何我一時起意所決定的名字。一開始我並不是很確定為什麼我要這樣做:也許是對自己的論點沒信心,所以膽怯地把責任轉嫁給一個讀者其實都知道在指涉誰的第三人稱;也許是覺得用第一人稱說教意味太濃厚,透過第三人稱拋出咄咄逼人的說辭,多少有那麼一點柔化的作用;又或許是我不想和閱讀這些文字的讀者距離太過接近,第三人稱的視點可以讓我有點駝鳥地以為已經拉開一段距離。
有時候我一時興起,會壓抑著亢奮的情緒把「我」置換成「你」,或者是「妳」。大抵我覺得自己的想法是卓絕的,但是為了讓這些觀點更容易被接受,我企圖將它們裝扮成讀者心中的想法,讓讀者以為這些聰明的想法是他們腦中自己產生的,因而對於這些文字產生更深一層的親密感,也更加重視這些想法,甚至把這些想法當真。這其實是一種形而上共犯結構的生成,有點像比較高明的拍馬屁,把功勞都做給讀者,但實際上始作俑者在一旁的窗簾後面露出皮鞋鞋頭地賊笑著。
有時候我連自己的想法都懶得組織了,我隨手抓起一本偉大的小說,一頁一頁翻過,一行一行底線在我眼前掃過,然後我挑一句用紅筆註記的精采文句,其主詞可能是「我」、「你」、「妳」、「他」或「達西先生」,然後仔細咀嚼其中的意味,努力憶起當初畫下紅色底線時心中所產生的共鳴,不住點頭:「是啊!我早就這麼想,只是不知道如何形於文字罷了!」然後我把這個文句拆解,變形,並找個一般人生活中都會發生的故事用來幫襯,然後寫成一篇有頭有尾的文章。文章的過程並不重要,因為一般讀者的記憶力都很短暫,重要的是開頭和結尾,只要讓他們覺得閱讀完之後有所得,他們就不會在乎是否一字一句都貨真價實,而會輕輕摁下轉寄的圖示,讓他們的友人也可以閱讀一下開頭和結尾,片刻享受那種自己其實有在閱讀的滿足感——當然,他們每一位閱讀到的都不會是用「我」作為主詞的第一視點文章,這一點是絕對可以確定的。
有時候我不確定要怎麼寫,我坐在電腦前,七八本偉大小說攤在面前,紅色與藍色的註記和標線四處跳動著,每一句話看起來都像鬼扯:這些人根本不曉得什麼是人生!他們要不是酒鬼,要不虐妻,要不是不敢出櫃的同性戀,要不用藥成癮,鬼才相信他們那些看起來很有道理的話呢!不過沒關係,我還是可以寫,我一邊咒罵著一邊東擷取一句,西挖取一詞,南拼北湊地「voila!」,又一篇文章生出來啦!然後再把主詞依樣化葫蘆地給替代掉,又是一篇擲地有聲的文章(只要記得拋擲的同時按下錄音機的播放鍵)。
有時候我怎麼也寫不出來了,我找不到想法,我找不到引據,我忘記微軟新注音怎麼使用,我找不到編輯軟體的捷徑,然後突然有人對我大吼:「喂!客戶要傳送器功率消耗的資料,你有空可不可以量一下?」噢,那好像是我的主要身份:一個朝九晚十的積體電路設計工程師,我設計類比積體電路,我拜訪客戶,我研究合約,我過濾產業新聞,我和業務吵得面紅耳赤——搞了半天我根本不是爬格為生的人嘛!
還是這篇文章前半段所有的「我」,其實是「你」?是「你」以為「我」是這樣的人,是「你」在缺乏資訊的狀況下假設「我」有著與眾不同的身分?是「你」把所有的「你」置換成了「我」?
又或者這篇文章寫的是「你」的事情,只是我把所有的「你」置換成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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