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那年我和友人在台大創立了台大英語演講會,今年是我在Toastmasters International這個以訓練個人演講和領導技巧為目的的非營利性教育組織裡的第十個年頭。在這段期間,我學到了各種演講的技巧:演講組織、聲調變化、手勢、如何有效的使用幽默等,我也多次參加演講比賽,並取得一定的成績和認同。這些自我成長帶給了我相當的成就感,因此我也一直樂於協助更多的新進會員在演講技巧上取得成長。
不過就在我演講技巧越來越高明,演講稿越來越精采,控制聽眾的能力越來越高超的同時,我有時候會隱隱覺得:真的有必要這樣努力經營,才能讓我想傳達的訊息傳達出去嗎?如果非這樣不可,那麼是否代表這些訊息對我的聽眾而言並不是緊迫而必須的,以致於我必須採用各種技巧讓他們心服口服?有沒有不靠任何華麗的演講技巧,單靠主題本身,就能將訊息準確而有效的傳達給聽眾的場合?
在甫獲得奧斯卡最佳紀錄長片的《不願面對的真相》中,前美國副總統——或如同當事人在演講開場的自我嘲諷所說的「曾經是未來的美國總統」——艾爾.高爾回答了我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