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夏末,我心不甘情不願地到多倫多參加世界演講大賽。
心不甘情不願的原因不只是因為我得自掏腰包負擔數萬元的旅費,更因為我其實並不想以替補的身份代表台灣去參賽,再加上漫長的飛行時間,以致於當飛機降落在多倫多國際機場時,我只希望趕快把這個禮拜度過,早點回到機場來。
但在短短停留的五天中,我卻意外地得到了不少的領悟,其中一些想法至今仍不時在不同的場合中再度被撩起,不管是和友人的對話,或對電視新聞的反應。
像今天,就是因為一部看了好幾遍的電影:Something's Gotta G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