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特拉汶斯基】
只要我想,我就能轉調。
只要我想,我就能轉調。
【吳爾芙】
(普魯斯特)激烈挑動起我的表達慾望,害我幾乎寫不出半行字。唉,但願我能寫得像他!我吶喊著。他令我感到一種驚人的振動、飽和和熾烈(簡直像是性悸動),令我覺得可以寫得像他。於是我猛抓起筆,寫了起來,然後再看看,卻發現寫得不像他……
【弗洛依德】
協約國和同盟國都把上帝徵召到自己一方,但這種衝突的所有權主張對上帝的聲望一點都沒有好處。
【王爾德】
唯一值得創立的學派是沒有弟子的學派
【哥提耶】
真正稱得上美的東西只是毫無用處的東西。一切有用的東西都是醜的,因為它體現了某種需要。而人的需要就像其可憐的天性一樣,是極其骯髒的:一棟房子中最有用的地方就是茅坑。
【米勒】
這個世界在誕生之前就半死了,人們跨騎在生活上,一隻腳在墳墓中,另一隻腳仍附著在子宮中……他們不曾長大,打從發現自己只能靠自己而發出第一聲抗議的那第一秒開始,他們就很老了……
【村上春樹】
貓這東西每次都死得很乾脆。因為死時的臉太漂亮了,甚至讓你懷疑如果把牠就這樣放在陽光下的話,或許可以解凍、復甦,再活過來
【蓋伊】
雖然不少現代主義是民主主義者,但現代主義本身卻不是一個民主的運動。
【尼采】
我們所做的事情從不會被理解,只會被讚揚或怪罪。
【叔本華】
「人生是某種錯誤」這個命題可以被充分地證明,只要注意到人類是由難以滿足的慾望所組成的,而滿足這些慾望只會帶來一個讓人感到乏味無聊的無痛狀態。
【村上春樹】
要把甜甜圈的洞當做空白來掌握,或者當做存在來掌握,都是形而上的問題。甜甜圈的味道並不會因此有絲毫的變化。
【蒙田】
感覺是我們個人的首批法官,但感覺只能從事件的外部瞥見事物。
【昆德拉】
總有一天,我們會知道,會懂得很多事情,可是已經太遲了,因為整個人生已經在我們一無所知的年紀成了定局。
【羅蘭巴特-戀人絮語】
那思念遠離的情人是單向的,總是通過呆在原地的那一方顯示出來,而不是離開的那一方。(p.6)
對遠方情人的思念成了一種積極的活動(使我其他什麼事都幹不成)(p.9)
他讚頌對象的完美,並因為自己選擇了完美而自豪。(p.13)
「真可愛!」這話裡面沒有絲毫具體的優點,只有情感鎔鑄的整體。(p.13)
我愈是感覺到自身慾望的特殊性,我愈沒法表達清楚:目標的精確與名稱的飄忽相對應。(p.14)
戀人愛上的是愛情,而非情侶……我渴求的是自己的慾望,而情侶不過是它的附屬品而已。(p.26)
可憐的模樣是做可對方看的:轉過身來,瞧瞧我給你折磨成什麼樣了?(p.28)
戀人注定的角色便是:我是等待的一方……讓人等著──這是超乎世間所有權力之上的永恆權威,是「人類古老的消遣方式」。(p.36)
但要想完全掩飾感情是不可思議的:這並不是因為人的主體太脆弱,而是因為感情從根本上就是給人看的。(p.38)
心滿意足:誰都不提這類事--以致於戀愛關係被誤認為僅僅是一連串的抱歉。事實上,如果侈談不幸顯得冒失輕率的話,反過來,閉口不談幸福,甚至詆毀它,那就顯得罪過了。(p.52)
要就這樣/不然就那樣,這便是「心智健全」的人的語言。(p.59)
我收起自己所有的嫉妒,和對手一起興致勃勃地以缺席的情人為主題喋喋不休;由於兩人的目光都轉向了他/她,那缺席者的客觀性就更能得到體現……既然有兩個觀察者,況且兩人的觀察又是在同樣的條件下進行,對象被證實了……情人自己倒幾乎成了這三角關係的多餘者。(p.63)
維特並不反常,他只是墜入情網而已--無論何時何地,他都在無中生有地製造意義,而使他激動的正是這些意義。(p.64)
禮物是接觸、感覺的途徑:你會觸摸我摸過的東西;這第三者皮膚將我們連接在一起。(p.72)
「愛」現實?還有比這更讓戀人噁心的事嗎? (p.87)
戀愛生活中發生的事情是如此的瑣碎,以致人們只有通過巨大的努力才有可能變其為寫作……微不足道的小事只能靠著它引起的巨大迴響而存在……(p.91)
不是什麼都表達不了,就是表達得過了頭……愛情這個癡迷的國度裡,言語是既過度又過少……(p.96)
寫關於某某事物,不就意味著使它「過期作廢」嗎?(p.97)
電話線負擔的意義,並不在於連接,而在於距離。(p.113)
這個文本給了我極大的快感--它的可讀性在於它的沉默不語。(p.124)
為了一個捉摸不透的客體而大傷腦筋、坐立不安,這是一種道道地地的宗教。(p.138)
這種「感染」、這種感應來自別人,來自語言、書本和朋友們的議論:愛情都不是自發的。(p.139)
要引你去企求一件事物,得稍稍禁止你得到它(慾望是與受束縛相生的,如果這一說法沒錯的話)。(p.140)
世俗友情是種流行的傳染病:人人都染上了,無一倖免。(p.141)
初次相遇的神魂顛倒的魔力過去後,戀愛的情形會隨即變得叫人不堪忍受。(p.144)
說「我-愛-你」似乎是沒話找話說,而這個詞又是那麼實實在在。(p.155)
如果你真想「痊癒」,你就得相信病症的存在,而「我-愛-你」正是其中一種。(p.158)
他費盡心機,想方設法使情侶變得孤陋寡聞,對除了戀人以外的一切事物都全然無知。(p.175)
我的愛情是「一個極端敏感的性器官,他(顫慄著)使我發出可怕叫聲,那是既壯麗又無恥的射精的叫聲,我沉湎於這種心醉神迷的奉獻--一個面對妓女們放肆嘲笑的、赤裸裸的、淫穢的犧牲品的奉獻。」(p.188)
還有誰比戀人更蠢呢?他是如此愚蠢,以至於沒有任何人敢公開採用他的表述而不借助於某些嚴肅的中介形式:小說、戲劇,或是小心翼翼的分析。(p.189)
愛情之所以是淫穢的(不合時宜的),恰巧在於它用情感代替了性慾。(p.190)
戒除哭泣是為了社會的「健康」。侯麥的電影《O氏侯爵夫人》中的戀人聲淚俱下,觀眾們卻嗤嗤地竊笑。(p.194)
第三人稱代名詞是個令人不快的人稱代名詞:它是非人格化的代名詞,總意味著空缺、取消。(p.197)
逢到有緣分的相會,我總是不斷地重新活躍起來,我很輕佻。(p.213)
床(在白天)是馳騁想像的地方,桌子--不管你在那兒幹什麼--使你重新回到現實。(p.216)
爭吵是一種沒有受孕風險的交歡。(p.221)
要給這場爭執來個真正有份量的一錘定音,非得自殺不可;一旦宣布自殺,維特立即佔了上風。(p.225)
未完成過去式是個誘惑的時態:貌似生動,實際並不真動。(p.235)
性的快感不是借代,一旦得到,即被切斷……溫情則恰好相反,它只是沒完沒了的、永不枯竭的借代。(p.244)
【卡爾維諾-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
也許,在我死亡的很多年很多年之後,這本日記會重見天日,那時候,我們的語言經歷了不知什麼樣的變化,有一些我現在按照正規語法寫下的字眼和詞藻,會變得過時,意義曖昧。 (p.85)
每逢週三,那個身上灑著香水的年輕女子塞給我一張五百先令的紙幣,要我讓她和囚犯獨處。這幾百先令在週四之前,就會變成啤酒。訪客時間一到,她就走出來,高雅的衣服沾染著監獄的臭味;囚犯走回自己的囚房,囚衣上帶著女子的香水味。我呢,則帶著啤酒味離開。生命只不過是氣味的交換罷了。 (p.88)
有一條界線是這樣的:線的這一邊是製造書的人,另一邊則是閱讀者。我想待在閱讀者當中,因此總是小心翼翼地留在界線的這一邊,不然的話,閱讀的純粹樂趣會消失,或至少會變成其他東西,那不是我想要的。 (p.120)
天下沒有什麼什麼比中國式的家族關係更難擺脫的了。 (p.133)
他算是個有人道傾向的獨裁者。 (p.148)
這倒不是我們不能使用一個想像出來的感受去描繪一個已知的感受--儘管當今之世沒人知道被箭矢射中的感覺,我們卻統統相信,不難想像那種感覺,那種無助之感… (p.162)
或許單身女郎公寓的樣子,你早就心裡有數;甚至不用看,你便可以列出公寓內所有物品的清單。文明的生活千篇一律,我們生活在早已定型的文化模式中:家具、裝飾、毛毯、電唱機。但這些能告訴你她是怎樣的人嗎? (p.172)
從另一方面來說,冰箱裡還有栗子濃湯、黑橄欖、一小瓶婆羅門參:顯然妳在購物時禁不起展示貨品的誘惑,也沒記住家裡欠些什麼。 (p.174)
也許妳偶爾想賦予書架上陳列的書籍某種秩序,但各種分類的嘗試總是馬上被新購入的各種各類不同的圖書所破壞。 (p.177)
每一部小說的第一頁或第一行都指涉著某件在書本之外早已經發生的事情。否則的話,真正的故事會是在後頭十頁或一百頁才開始的那個,而在他之前的一切都只是個前言而已。 (p.187)
有時候,我會突然興起一個荒謬的念頭:希望我就要寫下的那個句子,就是那位女士值此之時正在閱讀的那個句子。 (p.206)
讀者是我的吸血鬼,在紙上寫字時,我覺得有一群讀者從肩後看我,抓緊鋪陳在紙上的文字。 (p.207)
風格、品味、個人哲學、本位主義、文化背景、真實經驗、心理學、天賦、本行的技巧:這一切因素使我寫的東西讓人看得出是我的,但這些對我而言似乎也是限制我的潛能的一個牢籠。 (p.207)
許多小說第一章頭幾句在單純情境中所產生的浪漫魅力,往往隨著故事的後續發展很快便消失。 (p.215)
假使我認為我必須寫一本書,所有關於那本書「該怎樣」和「不該怎樣」的問題就會牽制著我,使我無法有所進展。相反地,如果我認為自己正在寫整個圖書館的書,我就會覺得突然輕鬆起來,我知道不管我寫下什麼,都會和成千百本等著我去寫的書相互結合、矛盾、平衡、擴充、淹沒。 (p.220)
一陣強烈的嫉妒湧上我的心頭,我並非嫉妒他人,而是嫉妒那個墨水、句點、逗點組成的我,他寫過我將不再寫的小說,那個得以不斷進入這名年輕女子的隱私中的作者。 (p.232)
飛行和旅行相反:你穿越空間的鴻溝,消失於虛空之境,你有一段時間不存在於任何地方,這段時間本身就是一種時間上的真空。 (p.253)
潔絲敏娜夫人的臉上撲著厚厚的粉,看起來似乎隨時會脫落掉入盤中。 (p.275)
「總是要有一些事情逃避了我們的掌握才好……為了讓權力有運作的對象,為了要有個空間讓我們一展身手……」 (p.290)
「我所得到的結論是,閱讀乃是一種沒有對象的運作過程;或者說,閱讀的真正對象就是閱讀本身。書本不過是附加的幫襯,或甚至只是藉託罷了。」 (p.308)
【普魯斯特-索多姆與戈摩爾】
對此類舉動,彷彿後悔就是一種酬謝。 (p.10)
他們這種人始終處在詛咒的重負之下,不得不靠自欺欺人和背信忘義過日子,因為他們也清楚,他們那種欲望實在可恥,會受到懲罰,因此不可告人,然而正是這一矛盾給人創造了最甜蜜的生活樂趣。 (p.17)
兩年前他明明宣判了一個四處遊蕩的流浪漢死刑,那傢伙似乎豪不懼怕,如今竟又在他的鼻子底下蹓達。醫生們自然會為自己的診斷得到證實感到欣喜,但一般來說,更為自己的判決宣布無效感到惱火、憤怒。 (p.47)
看來,醫學並不是準確的科學。 (p.48)
幾乎所有的上流人士都是那麼淺薄,每個人對待同類僅以親疏論是非,請了的親親熱熱,不請的耿耿於懷。 (p.54)
人搜索枯腸,回憶某人的姓名,在記憶中大玩捉迷藏之際,用不著採用一系列逐層近似估算法。一開始什麼都模糊不清,可突然間準確的姓名出現了,與原先自以為猜中的姓名風馬牛不相及……在搜索到正確的名字之前,我們逐步猶想的名字其實都是錯誤的,弄得我們步步皆空。 (p.57)
不過,一旦他對第二個渾蛋發起火來,對第一個的怒氣就煙消雲散。 (p.61)
這就像在所有等級森嚴的圈子裡,比如在法院、醫學院,總檢察長或院長深知自己身居要職,表面上都顯出一副傳統的傲慢氣派,可內心裡比那些佯裝親熱的新派人物來說,實際上要更真誠。 (p.62)
在上流社會的人身上,比起虛榮心來,愚蠢還是佔上風。 (p.66)
不管怎麼說,最明智的還是與已經謝世的作家打交道。 (p.74)
德.夏呂斯先生為了被一個蠢貨看透了心思而惱火。 (p.82)
在記憶中適時找到一句如此恰當的格言,由此產生的自我滿足感使得痛心的老爺臉上掠過一絲驕傲的微笑,滿臉的憂楚頓時煙消雲散。 (p.88)
有些人對自己說的話總笑得那麼開心,這樣一來,哄笑的事情全由他們獨自包攬了,自然也就省得我們去張嘴。 (p.111)
一旦有了忌妒心,比較能真切地感受到擁有一位女性,與她一道乘車,不讓她孤身出門所帶來的樂趣。 (p.112)
人們可以擁有許多樂趣,而真正的樂趣是能夠為了它而犧牲其他樂趣的那種。 (p.120)
只要身體衰弱到一定程度,任何不顧起居習慣,打亂生活規律,犧牲睡眠而獲得的樂趣都會轉而成為一種煩惱。 (p.120)
夫人,您就說您愛著我便是了,可千萬別這樣往我腳上踩。 (p.133)
在企盼等待之時,人們為了求之不得而痛苦不堪,豈能忍受他人插手。 (p.140)
文明的進步使每人得以表現不容置疑的優良品質,在友人眼裡顯得更加可貴,然而也可能暴露他們新的惡癖,使朋友對他們更加難以容忍。這是這樣,愛迪生的發明致使弗朗索瓦絲又養成了一個毛病,就是事情不管有多迫切,有多緊急,她就是不使用電話。每當別人教她打電話,她總能像別人在種牛痘時那樣設法逃之夭夭。 (p.141)
我感到她在撒謊,一陣火氣上來,雖然想見她,但更想攪一攪她,怎麼也得逼她跑一趟。 (p.142)
飯店的玻璃窗全都敞開著,黃昏那細微的氣息自由自在地從海灘進入寬敞的餐廳。 (p.145)
她已經厭倦榮華富貴,誰稍作努力,就可將她擊垮。 (p.158)
不過,我早就放棄像求未知數的平方根那樣煞費苦心地去追求一個女人。 (p.166)
我終於又見到了她,然而,卻在這時,我知道自己已經永遠失去了她,永遠失去了。 (p.170)
祖母謝世前不久,曾像一個被逐出門外的年邁女僕,像一個陌生的老太婆,神態卑賤地哭泣著對我說:「請一定允許我,以後怎麼也得再見你幾面,千萬別一過就是多少年都不來看我。請你想想,你好賴做過我的外孫,作外婆的是不會忘了的。」 (p.174)
這位年輕小夥子在生活中只知脫帽、戴帽,動作無懈可擊。一旦明白了自己別無能耐,唯在這方面出類拔萃,他每天便盡忠職守,盡量多多脫帽,為此贏得了客人不便表露但普遍存在的好感。 (p.186)
但是,即使仍處在極度悲傷之際,肉慾也會死灰復燃……君不見在那間孩子夭折的臥室裡,夫妻很快地又摟抱在一起,給死去的嬰兒再添個弟弟? (p.198)
在某個夜晚,我們也許怎麼也離不開某個女人,可事後一兩個月時間裡,她卻很少能撩得我們心神不寧。 (p.205)
總之,從第一秒鐘起,他就想顯得全部都已明白,因此,只要托他做什麼事,他便回答:「對,對,對,對,我完全明白」,說得直截了當,聽那口吻,真是機敏靈巧,有時弄得我也對他抱有幻想。 (p.207)
在愛情方面,一個人的魅力所起到的作用,往往還不及類似「不,我今晚沒空」這樣的話。 (p.212)
她既毫無顧忌,又殷勤討好地向我介紹了她情趣發展的過程。可以感覺得到,她審美情趣發展的幾個過程的重要性,在她自己看來,並不亞於莫內本人不同繪畫風格的演變過程。 (p.227)
「我討厭落日,那是浪漫玩意兒,戲劇色彩太濃。」 (p.228)
「我們家的玫瑰花圃靠住宅都有點兒太近了,有些天,花薰得我腦袋發疼。在拉斯普利埃的露天平台上,比較愜意。隨風飄來陣陣芳香,但不那麼叫人頭暈。」 (p.229)
猶如在證券交易所,上漲趨勢一發生,所有持票人都想趁機撈一把,同樣,部分受人蔑視的作者利用逆反心理,因禍得福,或許因為他們本來就不該受到歧視,又或者很簡單,是他們存心招惹鄙視——宣揚這些人,可以說是一種新鮮事兒。 (p.231)
人體的器官往往根據人們對它們擴大或縮小的需要,或萎縮,或增強。 (p.241)
他們對一位年邁的貴族老爺合情合理施予的小費更為感激,而對來路不明的外國闊佬隨意的慷慨贈予卻不以為然,因為闊佬的這個舉動正好暴露出一種失禮。 (p.243)
人們常常出於普普通通的道德義務,向自己傾心相愛的人賠禮道歉,似乎對她無愛情可言。(p.248)
有根有據的證明反而比看似真實的斷言更能引起狐疑。(p.249)
偶爾也有這樣的時刻,某位女子出於善心,或一時心血來潮,或由於偶然的因素,造成極妙的巧合,其言語和行為回應於我們的慾望,彷彿我們得到的是真正的愛。(p.251)
在向一位女子傾吐衷情的初期,哪怕此情也許最終難以如願,但開始階段收到的封封書信,怎麼也捨不得擱置一旁。我們總樂意帶在身邊,猶如收到朵朵美麗的鮮花,依然那般艷麗,令人百看不厭。(p.256)
那熟記在心的句子,重讀起來別有一番滋味,那些沒有熟背的語句,我們則想從中分辨出蘊含著幾分柔情。(p.256)
我已與他們斷絕了往來,擺脫了他們,亦即超越了自我。我們都熱切希冀能擁有另一種生活,在這種生活中,我們能與塵世中的自我保持不變。(p.278)
即使並不期待另一種生活,但在塵世生活中,我們要不了幾年,也會背叛我們過去的自我,背叛了我們試圖永遠保持不變的形象……但是如果我們在另一種生活中與我們過去的「我」不期而遇,我們也許會對過去的自我不屑一顧,扭開頭去,就像對待過去有過交往但久未見面的人。(p.278)
「我發現只要是聖日爾曼區的人,人們總會把他們說得十全十美。」(p.284)
在我們以如今這種形象出現之前,在某些人眼裡我們很可能是另一副模樣,與那些與我們迥異的人相比,這種相似的人往往更令我們反感。(p.292)
正如我們非得下決心扔掉某件物品,比如決定當作禮品贈與他人,才會好好的看看這件物品,為之惋惜、讚嘆。(p.294)
我就像那些以為一種癖好必定會排斥另一種癖好的人一樣天真。(p.294)
我們最終還是對自己撒謊最多,我們最忍受不了的,也是自己瞧不起自己。(p.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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